家教招聘:
初二学生需要一名家教,要求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比较好的在校大学生,思路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周一至周五下午7点至10点30分,辅导孩子完成作业。周六辅导一天。薪水面议。
地点:华鑫苑
联系电话:18567286633
今日招聘参考目录:
事业单位
93家省直事业单位招聘602人,10月9日起报名2017年郑州中牟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2名)2017年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9名
灵宝市检察院招聘工作人员30名
93家省直事业单位招聘602人,10月9日起报名
为满足我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需要,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统一组织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省直93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602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信息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www.ha.hrs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网站同期发布。各单位(招聘公告)可同步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网站发布。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不在招聘范围;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统一招聘笔试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应聘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复审等具体事项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的《招聘公告》。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7年10月9日8:00至10月12日17:3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二)应聘资格审查。招聘单位负责及时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三)资格初审结果查询。应聘人员于2017年10月10日8:00至10月14日17:3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7年10月10日8:00至10月12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7年10月12日17:30后,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通过应聘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7年10月15日8:00至16日17:3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收费标准。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17年10月16日8:30-10月16日17:30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应聘人员,于2017年10月 25日8:00至10月27日17:30,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七)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于2017年10月19日17:30前,到省直有关单位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六、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统一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教师类、卫生类三个类别。
综合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师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教师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时间安排。笔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8日(周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5:30《公共基础知识》或《教师类专业知识》或《卫生类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在河南省郑州市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加分政策。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于11月6日至10日凭持相关材料到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经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审核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集中进行公示。
4.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教师类专业知识成绩或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应不低于40%。笔试、面试成绩权重和需要专业加试的课目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登录河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确定的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的方式及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详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的《招聘公告》。《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中未明确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前,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所应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面试要求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网站公布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含需要专业加试的课目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七、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八、公示、聘用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未尽事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71-69690286。
2017年郑州中牟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2名)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7年10月9日讯: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编制空缺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郑州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暂行办法》(郑政文〔2006〕171号)、《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郑人社〔2015〕33号)和《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郑办[2013]28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县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招聘专业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此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名,其中:26个名额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用于乡镇(街道)服务项目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剩余46名为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需求、资格条件、计划人数等情况详见附件1。
三、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五)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报考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以2017年10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六)报考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岗位的须是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上述人员如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岗位,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
(七)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告(https://www.zhongmu.gov.cn)。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 10月 16日——2017年10 月22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中牟县房产交易中心4楼(地址:中牟县商都大道与清阳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中牟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4张。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大学生村干部还需持组织部门服务证明、年度考核表;“三支一扶”、“进社区、服务农村”高校毕业生持项目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符合加分条件者,需在报名期间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须按招聘岗位填报,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填报多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6、准考证领取时间:
2017年10月27日---2017年10月28日
准考证领取地点:中牟县房产交易中心4楼(报名地点)
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写作。
3、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招聘人数,但最低不能低于1:3,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4、笔试成绩在中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https://www.zhongmu.gov.cn)。
(四)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按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为1:2的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中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https://www.zhongmu.gov.cn),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进入面试人员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考试总成绩在中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https://www.zhongmu.gov.cn)。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中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https://www.zhongmu.gov.cn)。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工作开始时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它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中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0371-62181883
监督电话:0371-62160791
2017年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9名
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发展需要,优化省发展改革委所属事业单位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要求,我委直属3个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河南省信息中心
河南省信息中心是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经省编办批准加挂了河南省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管理中心、河南省应急信息资源管理中心、河南省信用中心的牌子,主要职责是负责河南省经济预测分析,河南省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管理、应急信息资源整合开发和利用、全省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维护,承担省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业务技术和办公自动化服务等工作,是国家经济信息系统在河南的省级节点,负责对各省辖市信息中心的业务进行协调指导。
(二)河南省宏观经济研究院
河南省宏观经济研究院是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河南省重要的科研咨询机构,主要研究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重大问题,为各级政府和企业提供重大课题研究和重点区域规划、产业规划、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等决策咨询服务。
(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研究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研究所是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河南省知名的科研咨询机构,拥有专职教授、特聘博士、研究员、高级经济师、注册咨询师等高级研究咨询专家团队,着眼全省谋划重大发展战略、编制产业规划、提供决策咨询,在课题研究、规划编制、项目咨询等方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咨询成果屡屡获得项目方的肯定和好评,为实现“谋划产业发展的一流智库、编制区域规划的高端品牌”的美好愿景而努力。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本次招聘申报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2017年下半年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三、招聘条件及计划
根据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9名,其中省信息中心14名,省宏观经济研究院3名,省发改委产业研究所2名。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发展改革事业;
5.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不在招聘范围;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具体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省发展改革委直属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信息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省人社厅(网址:https://www.ha.hrss.gov.cn/)、省发展改革委(网址:https://www.hndrc.gov.cn/)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安排,见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统一组织进行,见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考试科目为综合类笔试科目。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的指导下,由省发展改革委统一组织并负责具体实施。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资格确认时,进入面试的人选需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所应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此外,在分配期内的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应聘证明、现实表现材料。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2份。交本人近期同底证件照片3张。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未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面试时,如有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
博士研究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3.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4.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省发展改革委人事处会同招聘单位单位负责组织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如发现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由省发展改革委招聘工作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应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社厅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落实相关待遇。试用期满,由省发展改革委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组织保障
公开招聘工作在省发展改革委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人事处、机关纪委、用人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工作纪律,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确保此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六、提示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应遵守相应的工作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招聘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面试和体检、考察等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以省发展改革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网址:https://www.hndrc.gov.cn/
咨询电话:0371-86532019(省信息中心)、0371-65950892(省宏观经济研究院)、0371-63930101(省发改委产业研究所)
监督电话:0371-69691635(委人事处)、0371-69691330(委机关纪委)、0371-69690286(省人社厅事业处)
灵宝市检察院招聘工作人员30名
因工作需要,灵宝市劳务派遣中心面向社会拟招聘30名工作人员,派遣至灵宝市人民检察院相关岗位工作。
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此次共计划招聘书记员30名(男20名、女10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2、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检察工作纪律、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3、具有速记等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
4、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管理;
5、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律、文秘 、新闻、网络管理、新媒体技术应用、计算机、文痕检、文艺类等相关专业,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30日至199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3、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4、其他不适宜从事检察院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 10月9日—2017年10月15日,上午:8:00~11:30 时、下午:14:30~17:00时。
2、报名地点:灵宝市人民检察院212室
咨询电话:13353989499
3、报名者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彩色(红底、蓝底均可)照片4张,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填写《灵宝市检察院招录聘用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4、报名费用:报名时缴纳考务费30元。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三个环节,总分100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写作能力等,主要考查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试时限120分钟。笔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1日。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笔试前一天,领取地点在报名处。
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分计算机文字速录和手写速写(听写)测试,其中计算机文字速录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手写速写(听写)成绩占总成绩的10%。测试时间在10月21日笔试后当天进行。
3、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根据笔试、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作弊或无成绩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测试内容为: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满分30分)+技能测试成绩(满分40分)+面试成绩(满分30分)。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行负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与灵宝市劳务派遣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检察院工作,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待遇
聘用人员属劳务派遣用工,待遇:工资每月不低于1720元(含五险的个人部分)。
想要获取以上招聘单位招聘详情或需下载职位表及报名表阅读原文”进行查看下载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